当你在古玩店看中一件心爱之物,可以询价也允许还价,但是一旦你出价后,店主答应了你给的价,就必须成交。这时候你不能再作犹豫之状,更不能再行杀价。民国以前,彼此交易是在卖家宽大的袖管中用指头比划进行的,相互不将钱字挂在嘴上,大概文人雅士认为谈钱有点俗,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虽然渐渐被淘汰了,但古玩人群的斯文形象在该行内还是要保持的,因而,朋友之间的彼此换手叫“割爱”或叫“夺爱”。
古董网 行规一:还价后不能反悔。
当你在古玩店看中一件心爱之物,可以询价也允许还价,但是一旦你出价后,店主答应了你给的价,就必须成交。这时候你不能再作犹豫之状,更不能再行杀价。民国以前,彼此交易是在卖家宽大的袖管中用指头比划进行的,相互不将钱字挂在嘴上,大概文人雅士认为谈钱有点俗,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虽然渐渐被淘汰了,但古玩人群的斯文形象在该行内还是要保持的,因而,朋友之间的彼此换手叫“割爱”或叫“夺爱”。
行规二:成交后不能退货。
即使“打眼”了,买的是假货也只能打落门牙呑肚里,自认倒霉,作为支付的学费。如果东西是真的只是嫌贵而言退,则更被人不耻!以前古玩界将类似的反悔举止叫做“拉尿”,是很丢人的事。因而在下手前必须自己考虑清楚,一旦成交,是毒药也得饮下,绝没有反悔的道理。因为古玩界“打眼”和“捡漏”是常有的事,你“打眼”可以言退,那如果你“捡漏”了呢?是否店家可以向你要回去?你是否会将“捡漏”产生的厚利补给对方?这都是不可能的。因而此规矩定得十分合理,不能退别人也不许还!
行规三:不许打探卖家东西的来历。
卖家东西来自何方与买家无关,那是卖家的眼力和机縁,买家只判别东西的真伪,以及考虑价位是否合自己的心意,至于对方是从哪儿得到的与己无任何关系,如果去追问此踪会讨来没趣。
行规四:不许打探物品的原始进价。
一件古玩,原始收进的价格是得到者的眼力和运气、机缘等诸多因素的巧合,这里面醖含着得宝者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曾付出的大量精力心血和学费,这是无法界量的。
行规五:不拆同行的台。
你开你的店,他卖他的货,彼此只说好话,绝不允许拆同行的台。
行规六:不随便打听同行的行情。
发现隔壁店的橱窗里少了一件陈列品时,除了为对方高兴外,不会心生醋意,只会反思客户的喜好所在。至于卖给谁,卖多少钱与己无关,别人的买卖是别人的事。而如今,不少人喜欢打听别人的成交价,四处传播,还夹杂诸多想象和猜测,非要弄得买家纠结卖家不爽才心里痛快。
不同的人不一样的眼力,自然对物件产生不一样的价值观念。所以才会经常出现“打眼”“捡漏”等现象。行规也是在漫长的交易过程中约定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