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艺术品市场的好坏,人们总是说春去冬来,或者冬去春来,周期性地轮转,但将近20年观察下来,那只是指二级市场,也就是拍卖市场,而在以画廊为主体的艺术品一级市场,似乎永远处在寒冬之中。去年,某一线城市画廊亏损面超过九成,四成画廊倒闭,其他城市的画廊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么,一级市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早期画廊几全军覆没
画廊和画家渐行渐远
画廊交易制度在中国时间不长,一共才20来年,可在上海,能支撑20年还运转自如的,最多只剩有限的几家,近10年成立的新画廊,至今仍能正常运转的,占比也不高。
中国艺术市场眼看着就要渐渐走出谷底,而一级市场的人气却涣散依旧,画廊主也急呀:不都是卖画么,画廊生意为啥就起不来呢?
画廊是从西方引进的一种艺术品交易制度,画廊相当于艺术品经纪人,画家将作品交易代理权交给画廊,根据销售额,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成;或是画廊买断艺术家的部分或全部作品,并实施对外销售。艺术家由此可集中精力创作,画廊可以为艺术家进行各种营销、包装,并维护该艺术家的市场。这是一种理想化的交易制度设计,但一切都得建立在诚信基础上。
目前的情况是,艺术家时常抱怨画廊没能力,画卖不掉;画廊抱怨艺术家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看不到画廊在市况不佳时的无悔付出,更忘记了艺术家起步时,画廊的助推之力。
更大的怨言在于,藏家们往往喜欢到艺术家工作室里进行交易,其他艺术机构也喜欢跟艺术家私洽。如此一来,签约画廊觉得艺术家的行为违约,让一直在做投入的画廊吃了大亏;而艺术家却说,你画廊没能力吸引到好的藏家,我却能找到并且合作愉快,事情都是我自己在做,我不能因为一纸合约而断送了自己的时间和前程啊。双方各执一词,于是艺术家和画廊越走越疏远。
当然,这是一场类似夫妻间的生活抱怨,谁都有对错,外人难以评判。但从另一层面看,却是中国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艺术品私下交易模式在顽固地起作用,参透这一点,我们其实有理由对目前盛行的画廊模式发生价值观上的动摇。
藏家艺术家私下交易
画廊是不是很冤枉呢
根据西方画廊体制的契约观念,人们似乎很容易把私下交易认作是艺术家不讲诚信,但这样的理解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因为太表面化了。
藏家喜欢到艺术家工作室进行交易,首先是希望直接接触艺术家,因为判断艺术家有无前途,作品是否值得收藏,藏家必须近距离了解对方的想法、气质和脾性。藏家们大多有较深的社会阅历,能够在接触之后自行判断艺术家的前途。其次,从艺术家手上买作品,藏家会觉得少被画廊剥掉层皮(往往这层皮还不算薄),可以买到最低价,减少投资风险。
而艺术家呢,通过直接交流,可以了解藏家的口味,这等于是产销对接,于藏家和艺术家双方都有益。所以这个问题光从道义、契约精神上去评判,会十分苍白无力。
那么画廊是不是很冤呢?画廊与艺术家签约后,等于承揽了所有风险,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看画、装裱、运输、布展、写评论、宣传推广、指导创作、寻找并维系客户,还要维护艺术家的市场形象和价格,并承担场地、人员等费用,在画作不能及时售出的情况下,画廊还要承担资金压力和风险。你签约艺术家如果还在外面搞私下交易,那简直就是背信弃义啊!
艺术家找一家画廊代理作品,看中的是什么?无非是画廊手上有客户,有强大的学术推广能力。但以目前中国画廊的普遍水平来说,客户往往局限在画廊主的朋友圈里,且游移性非常强;收藏指导和学术能力更不提了,真正有前瞻眼光、学术水平、能高层次运作艺术家的画廊,简直是凤毛麟角。如果这些都不具备,除非是艺术家依赖画廊做前期投入,否则艺术家在藏家的热情诱惑下,免不了发生私下交易。
一位艺术家说得也在理:接待藏家,我个人完全有能力;要办画展,现在社会资源非常丰富,办起来很容易;至于出画册、请人写评论、做宣传推广、参加评奖,我自己花点精力也能办到。这样一来,画廊不就变得可有可无了吗?
对此,有的画廊业主表示,一些艺术家热衷于参加社会活动,他们的社交能力比画廊还强,藏家也更愿意跑到艺术家家里去谈,作品量多的,交易绕过画廊基本没有什么障碍,画廊除了走法律程序,基本上对此也无能为力。
也就是说,一些艺术家完全可以取代画廊的功能。那么,功能可以被取代的画廊,凭什么要求艺术市场的春天降临呢?
四面夹攻之下
画廊向何处去
借此,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画廊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画廊是舶来品,在今天的现状看来,可能更适合一部分主打国际市场、产量有限的当代油画家。画廊有国际视野、背景和资源,眼光超前,如果资金实力还不错的话,往往能吸引到相应的画家与之长期合作。
至于更多的艺术家尤其国画家,可能并不一定适应这种画廊制度。自古以来中国画就是私下交易的,从来没有画廊,最多有几家画店,画家在店里挂作品和价格单,画店销售后抽头一成左右,画店对画家的投入有限。百多年前,上海豫园附近古香室笺扇店与任伯年就是如此合作的。当年,一些绘画团体也会帮画家打开市场,通常也是销售后抽成而已。而今天,许多画商对于艺术家的作品,往往是看中一批、买断一批来经销,或单纯做中介挣佣金。早先的书画经纪人虽然也有,比如陈师曾之于齐白石,王一亭之于吴昌硕等,但完全没有形成制度约束,不过市场也正常得很。
画廊到底适不适合中国国情,还有待时间检验。现实情况是,一些艺术收藏机构、艺术基金、企业财团或金融机构的艺术品部门等,也在做着类似于画廊的事情,契约关系和商业机制却灵活多了。大多数画廊在四面夹攻之下,还要维持着一个体面的场地和团队,只会越来越吃力。
那么,画廊制度在中国现实中需要哪些矫正?真正的一级市场是否应该改写为画家自己?大多数画廊是否应该考虑转型为艺术服务商?
这些,也许我们能在市况的推进中得出更加清晰的答案。